它完全符合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但生产高附加值钢铁产品,还为城市提供能源,消纳社会废弃物。德国煤矿和钢厂集中的鲁尔地区,面积仅4000平方公里,不及北京平原地区的2/3,曾有3000多万吨长流程钢铁产能,因采用清洁用煤技术和环保措施,大气中的PM2.5年均浓度达到12微克/立方米~17微克/立方米,相当于我国三亚的水平。现在因钢铁产能过剩,该地区的钢铁产能削减为2000多万吨。对环保要求很高的发达仍然有一些钢铁企业在城市群中生存。如新日铁八幡厂距北九州市区仅1千米他们也不是靠钢厂搬迁来保护环境的。
耐腐蚀1Cr5Mo石油裂化管,薄壁1Cr5Mo石油裂化管,热轧1Cr5Mo石油裂化管,精密1Cr5Mo石油裂化管。
耐低温1Cr5Mo石油裂化管,化工用1Cr5Mo石油裂化管,输送用1Cr5Mo石油裂化管,钢结构用1Cr5Mo石油裂化管。
石油1Cr5Mo石油裂化管,化工1Cr5Mo石油裂化管,纺织1Cr5Mo石油裂化管,液压1Cr5Mo石油裂化管。
从钢厂搬迁的内涵看,实际上,拆除一座钢厂,在周边另建一座全新钢厂,不是真正的搬迁。因此,不宜把“拆除”与“新建”捆在一起做决策。这是因为:第一,钢铁工艺装备(如冶炼炉窑等)和厂房,基座,公辅设施等拆后就是一堆废物,无法再有效利用,加之目前我国冶金装备制造能力远非当年购买外国二手设备的时代可比,因此,已搬迁企业基本不使用拆下来的旧装备,而是新建一座全新的钢厂。
第二,在钢铁产能过剩和钢材消费缓慢下降的新趋势下,“拆除钢厂”与“新建钢厂”是截然不同的决策依据:拆除原有钢厂,主要取决于城市环境总容量,企业发展空间以及所占土地的机会成本等,而无需考虑关掉该钢厂是否会造成钢材供给缺口,拆除后是否在周边或异地新建一座新钢厂,则不仅要考虑市场需求,更要考虑自有资金是否充足,财务负担是否过重,是否有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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